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

心週刊第六期~James

Dear James:

這週晚上回家的途中你和我分享了同學教你的「妹妹背著無敵鐵金剛……樹上小鳥全部死光光。」和「一年級的小偷,二年級的賊……」我好事地說:「『妹妹背著』是四個字,用唱的;『無敵鐵金剛』是五個字,用唸的;『樹上小鳥』是四個字,也是用唱的;『死光光』也是用唸的,可是只有三個字,是不是應該是五個字啊?」
隔天,在回家的途中,你不只把「妹妹背著無敵鐵金剛」這首改編歌曲中唸字的部分加上旋律,唱給我聽,你也把「一年級的小偷,二年級的賊……」這首打油詩譜上旋律,從頭到尾唱了好幾遍。


你怎麼會想到把原本用唸的歌謠譜上旋律?好厲害!
很久很久以前的人類,在開心或傷心的時候,都會用音樂來表達他們心靈深處的情感。平常你在洗澡的時候也會唱:「我的耳朵進水啦~」好可愛!
你心裡有著許多豐富而細膩的感受,所以你對音樂情有獨鍾,音樂也成了你心境的最佳代言。你唱歌的樣子是「引吭高歌」,那種沈浸在自己「創造」的音樂中忘情的模樣,好吸引人。

在車上我們聊了某個話題(我忘記是什麼了),那時你說:「我可以決定要不要接受。如果我喜歡的話,我就接受;如果我不喜歡的話,我就拒絕。」哇!你對於接受這件事的自主原則好明確!我在你這個年紀的時候,遠遠不及你的清楚與勇敢呢!

我有個朋友曾經說:「小孩子就是要給他規矩,這樣他可以輕鬆地按照明確的規矩去做。」我問他:「那你小孩離開你以後怎麼辦?」後來又有人跟我說:「給小孩的規範就是社會的規範。」我覺得滿有道理的。
你這一番話讓我恍然大悟:真正的規範是出自你內在的生命之律。哇!小孩果然是大人的老師。真是謝謝你!

上週親子遊我們從龍騰斷橋要回到停車場時,你走在水溝邊一條只有你一個半腳掌寬的水泥邊坡上,爸爸擔心你會被帶刺的草勾傷或跌落水溝,要你走在柏油路上。你說:「我有身體自主權。」我聽了覺得很有趣。上週三我到學校接你的時候,也有聽到綠豆說這句話,我猜,你們班最近流行說這句話吧?!

這是一句很有意思的話,你想表達的意思應該是:「我有權利決定自己想做的事,其他人不應該命令或勉強我。」聖經也提到,神雖然做成了一切,但祂給了人「自由意志」。
謝謝你的主張,這提醒了我即使是小小的人兒,也不該輕忽他身而為人不容侵犯的天賦獨立人權。

我愛你,因為你就是你,獨一無二無可取代的你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愛你的媽媽
婉嫈

2014/11/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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